
筝的基本信息
筝字的基本介绍
筝,又称古筝、汉筝、秦筝,约(公元前221年-公元前207年)中国汉民族古老的传统弹拨乐器。筝的拨奏在民间广大地区的流传中,融合地方民间音乐,形成有不同音乐风格和演奏技法的地方流派,深深的植根于中国民间音乐文化,流传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,故被俗称为“古筝”。 古筝音域宽广,音色清亮,表现力丰富,一直深受大众喜爱。筝在汉、晋以前设十二弦,后增至十三弦、十五弦、十六弦及二十一弦。古筝名曲有:《渔舟唱晚》、《高山流水》、《寒鸦戏水》、《汉宫秋月》、《蕉窗夜雨》等。
筝的意思与基本字义
基本字义
筝
⒈ 弦乐器,木制长形。古代十三或十六根弦,现为二十五根弦。
统一码
筝字UNICODE编码U+7B5D,10进制: 31581,UTF-32: 00007B5D,UTF-8: E7 AD 9D。
筝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(CJK Unified Ideographs)。
筝的详细解释
基本词义
◎ 筝
〈名〉
(1) (形声。从竹,争声。从竹,与乐器有关。本义:拨弦乐器。形似瑟。筝是拨弦乐器,战国时已流行于秦地,故又称“秦筝”) 同本义 [flat stringed instrument with anc. five and later thirteen strings]
筝,鼓弦竹身乐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筝,五弦筑身乐也。——《御览》引《说文》
挟人筝而弹纬。——《楚辞·愍命》。注:“小琴也。”
竽瑟空侯琴筑筝。——《急就篇》
(2) 又如:筝人(弹筝的人);筝阮(秦筝与阮咸。古代的两种拨弦乐器);筝妓(弹筝的艺妓);筝柱(筝上的弦柱)
筝的词典释义
(2)(名)见“风筝”。
康熙字典
箏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 康熙筆画:14画,部外筆画:8画
《廣韻》側莖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甾莖切。《正韻》甾耕切,
音爭。《說文》鼓絃竹身樂也。《通典》箏,秦聲也。《急就篇註》箏,瑟類,本十二絃,今則十三。《風俗通》箏,蒙恬所造。《集韻》秦俗薄惡,有父子爭瑟者,各入其半,當時名爲箏。《釋名》箏,施絃高急,箏箏然也。《傅元·箏賦序》上崇似天,下平似地,中空準六合,柱擬十二月,設之則四象在,鼓之則五音發。《史記·樂書》唐有軋箏。《註》以片竹潤其端,而軋之有聲。
又簷前鐵馬曰風箏。風動成音,自諧宮商。《元稹·連昌宮辭》鳥啄風箏碎珠玉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傅,橫木。《註》一名結縷,俗謂之鼓箏草。
说文解字
箏【卷五】【竹部】
鼓弦竹身樂也。从竹爭聲。側莖切
(箏)五弦筑身樂也。各本作
弦竹身。不可通。今依太平御覽正。風俗通曰。箏、謹按樂記五弦筑身也。今幷梁二州箏形如瑟。不知誰所改作也。或曰秦蒙恬所造。據此知古箏五弦。恬乃改十二弦。變形如瑟耳。魏晉以後。箏皆如瑟十二弦。唐至今十三弦。筑似箏、細項。古筑與箏相似、不同瑟也。言筑。身者、以見形如瑟者之非古也。言五弦筑身者、以見箏之弦少於筑也。宋書樂志改筑身爲瑟身。誤矣。从竹。筑本竹聲。故从竹。卽从筑省也。筑箏皆木爲之。爭聲。側莖切。十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