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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英烟台条约

阅读次数:1,104 更新日期:2026年11月2日
中英烟台条约的意思、拼音与词典解释 - 字词典网
拼音:zhōng yīng yān tái tiáo yuē

中英烟台条约是什么意思

    1. 又称《芝罘条约》。英国借口马嘉理案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。1876年9月在烟台签订。主要内容为:英国可派员入云南通商与调查;英人可经甘肃、青海、四川进入西藏,也可由印度进入西藏;增开宜昌、芜湖、温州、北海四处为通商口岸;外国商品在租界免征厘金,在内地只收子口税,免其他内地税。这个条约扩大了英国在华特权,并使英国得以侵入中国云南、西藏地区。

中英烟台条约的详细释义

《中英烟台条约》,又称《滇案条约》、《芝罘条约》,是1876年(即光绪二年)清廷在英政府外交压力下与之签订的不平等条约,约文中文共30页,约文原存于中华民国外交部,现典藏于台北外双溪故宫博物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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