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所

住所是什么意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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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所
- 居住的处所 dwelling place;residence;domicile
- 永久住所
- 他的乡村住所
- 固定住所
- 居住的处所 dwelling place;residence;domicile
国语词典
住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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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住的處所。
- 魏書.卷六十九.袁翻傳:「那瓌住所,非所經見,其中事勢,不敢輒陳。」
近义词: 居處 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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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上指一個人的住處,用以確定司法管轄與政府規定的負擔和利益所在。每個人都有其長期固定的住所,但卻不一定居住於此。
住所的详细释义
住所是指为使法律关系集中于一处而确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地址,是公民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或中心场所。《民法通则》规定: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,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,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。“经常居住地”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,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。如果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,尚未迁入另一地,又无经常居住地的,仍应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