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挟书律

阅读次数:710 更新日期:2026年11月2日
挟书律的意思、拼音与词典解释 - 字词典网
拼音:jiā shū lǜ 繁体:挾書律

挟书律是什么意思

秦始皇 三十四年,采纳丞相 李斯 的建议,下令禁止儒生以古非今,颁布民间有私藏《诗》《书》和百家书籍者族诛的法令。《汉书·惠帝纪》:“三月甲子,皇帝冠,赦天下。省法令妨吏民者;除挟书律。” 颜师古 注引 张晏 曰:“ 秦 律敢有挟书者族。”

国语词典

挾書律 (xié shū lǜ)
  1. 秦始皇採納丞相李斯的建議,禁止儒生以古非今,史官非秦記皆燒之,非博士官而私藏詩、書、百家語者悉詣守、尉雜燒之的法令。

    • 漢書.卷二.惠帝紀:「三月甲子,皇帝冠,赦天下。省法令妨吏民者,除挾書律。」
    • 顏師古.注:「張晏曰:『秦律敢有挾書者族。』」

挟书律的详细释义

"挟书律"是秦始皇在进行焚书时实行的一项法令,除了允许官府有关部门可以藏书外,民间和个人一律不得藏书。西汉王朝初期,制度基本上是继承秦朝,"挟书律"也不例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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