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法自弊

解释(为法自弊的意思)
作定自弊。
详细释义
词典释义
自己作法,自受弊害
语本《史记.卷六八.商君传》:“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『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』商君喟然叹曰:『嗟乎,为法之敝一至此哉!』”指自己订立的法规,反而让自己受害。比喻自作自受。《资治通鉴.卷一一六.晋纪三十八.安帝义熙八年》:“毅夜投牛牧佛寺……寺僧拒之曰:『昔亡师容桓蔚,为刘卫军所杀,今实不敢容异人。』毅叹曰:『为法自弊,一至于此!』”也作“作法自毙”。
分开解释
出处(为法自弊出自哪里)
西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’”
典源
《史记.卷六八.商君列传》
〔注解〕
公子虔:秦国人,生卒年不详。秦孝公儿子驷的师傅,反对商鞅变法的代表人物,曾经因为不遵守新法而受过劓刑。
商君:公孙鞅(西元前390?∼338),战国时卫人。少好刑名法术之学,初为魏相公叔痤家臣,后入秦为相,说服秦孝公推行新法,秦国富强后,受封于商。因为用法严苛,树敌众多,孝公卒,遂被车裂而死。或称“商鞅”、“卫鞅”。鞅,音ㄧㄤ。
发吏:差遣官吏。发,派遣。
亡:音ㄨㄤˊ,逃亡。
关下:函谷关附近。函谷关,约位于今河南省灵宝县西南的关口。东起崤山,西至潼津,地形至为险要。战国时为秦所建,故亦称为“秦关”。
欲舍客舍:想要住宿在旅舍中。舍,音ㄕㄜˋ。第一个“舍”,动词,住宿。
客舍人:旅舍主人。各本作“客人”,人上无舍字,今依《史记会注考证》本。
无验者:没有证件的人。验,指证件。
坐:连坐。即一人犯罪,相关人员遭牵连而受罚。
喟然:叹气的样子。喟,音ㄎㄨㄟˋ。
嗟乎:表示感叹的发语词。嗟,音ㄐㄧㄝ。
敝:伤害。
典故说明
“作法自毙”原作“为法之敝”。据《史记.卷六八.商君列传》载,战国时期秦孝公任用商鞅治理国政,并接受变法主张,实施一连串改革,使得秦国逐渐走向富强,进而成为战国七雄之一。由于商鞅执法非常严苛,得罪许多王亲贵戚。孝公死后,惠公即位。惠公原本就对变法持反对意见,再加上公子虔等人对商鞅怀恨在心,密告他有谋反意图,于是派遣官吏全力捉拿他到案。商鞅潜逃到函谷关时,想要到旅舍投宿,旅舍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商鞅,说:“这是商鞅制定的法令,让身分不明的人留宿旅舍,被查到了会遭到牵连而受罚。”拒绝让他留宿。商鞅叹气说:“唉!自己订立的法规,竟然把自己害到这种地步!”后来“作法自毙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比喻自作自受。出现“作法自毙”的书证如:《聊斋志异.卷四.余德》:“余笑起,飞一巨觥;酒方引满,蝶亦飏去。顷之,鼓又作,两蝶飞集余冠。余笑云:『作法自毙矣。』亦引二觥。”
用法
作谓语、宾语;指作法自毙
例句
网络例句
书证
《资治通鉴.卷一一六.晋纪三八.安帝义熙八年》:“毅夜投牛牧佛寺。初,桓蔚之败也,走投牛牧寺僧昌,昌保藏之,毅杀昌。至是,寺僧拒之曰:『昔亡师容桓蔚,为刘卫军所杀,今实不敢容异人。』毅叹曰:『为法自弊,一至于此!』遂缢而死。”
读音与字形
近义词与反义词
近义词:
反义词:
成语故事
战国时期,秦孝公任用商鞅在秦国进行一系列政治和经济制度改革,太子驷触犯新法被商鞅定罪。秦国逐渐富强起来。后来太子驷成为秦惠文王,他公报私仇要治商鞅罪过。商鞅出逃,没人敢收留,没想到商鞅作法自毙,被秦王所杀。
参考成语
zuò fǎ zì bì
成语接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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