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地诛戮
成语年代:古代成语
成语结构:主谓式成语
感情色彩:中性成语
字数:4字

解释(天地诛戮的意思)
见“天地诛灭”。
详细释义
义参“天诛地灭”。见“天诛地灭”条。
词典释义
见"天地诛灭"。
分开解释
天地 : 1.天和地。指自然界或社会。2.犹天下。3.指天地神灵。4.犹境界﹐境地。
诛戮 : 1.诛杀﹔杀害。
诛戮 : 1.诛杀﹔杀害。
出处(天地诛戮出自哪里)
明·施耐庵《水浒传》第80回:“若有瞒昧,天地诛戮。”
典源
此处所列为“天诛地灭”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
李生者,居余杭门外,善货殖1>,日卖养脾2>丸于市,尝揭3>巨榜4>于前曰:“不使丁香5>、木香6>合,则天诛地灭。”家蓄二婢以事炮制。李一夜饮醉而溺死于河,其家勿知也,但怪连日勿归,遣亲信四方寻求,略无踪迹。洎官验视,或有报其家者,亟前诣之,已腐败,仅能辨认。欲求免洗涤已不及矣,遂稿葬于丛冢间,立木牌于坟云:“发药李郎中之墓。”或有题于牌后曰:“卖药李郎中,昂藏辨不穷。一朝天赐报,溺死运河东。”未几,家计萧然,其妻遣去二婢,寻去所居,携二子以事人。或有问于妻曰:“尔夫修合不茍,天当佑之,何反报之。酷耶?”他日,后夫醉之,以酒叩之,妻云:“向所遣去二婢,先夫专委之修合,一名木香,一名丁香,其实不用二药也,故受斯报云。”
宋.朱晖《绝倒录.养脾丸》(据《说郛》卷四四引)
李生者,居余杭门外,善货殖1>,日卖养脾2>丸于市,尝揭3>巨榜4>于前曰:“不使丁香5>、木香6>合,则天诛地灭。”家蓄二婢以事炮制。
〔注解〕
货殖:经商。
脾:指脾脏,内脏之一。椭圆形呈赤褐色,位于腹腔左上侧,胃的贲门端的外侧。具制造白血球、淋巴球及分解红血球,贮藏铁质、调节脂肪、蛋白质的新陈代谢等功能。
揭:张贴。
巨榜:大的公告。
丁香:植物名。桃金娘科蒲桃属,常绿乔木。叶对生,椭圆形或肾脏形。花白色或紫色,四瓣,有香味。因花形甚小,有如鸡舌,故亦称为“鸡舌香”。花蕾及其精油为重要香料,均可入药,为芳香健胃剂、驱风剂及兴奋剂。亦称为“素客”。
木香:植物名。马兜铃科马兜铃属,蔓性多年生草本。叶纸质披细毛,通常为肾脏形或戟形。花暗紫色,先端为三角状披针形,下部呈球形。蒴果球形,有棱角。根可入药,有治眩晕、腹痛、袪痰等作用。
典故说明
此处所列为“天诛地灭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
“天诛地灭”多用于发誓、赌咒,如违誓言咒语,必为天地所杀,形容所作所为,天地不容。宋朝朱晖《绝倒录.养脾丸》中记载,商人李生在市场上卖养脾丸,并在摊位前张贴巨大的告示,上写:“不使丁香、木香合,则天诛地灭。”意思是:不能使丁香和木香这两种药调和,则他将招致天地诛杀。后来,他果然因为用药不实得到报应,在一天夜里喝醉酒而溺死在河中。后来“天诛地灭”演变为成语,多被用于发誓、赌咒,如违誓言咒语,必为天地不容而遭诛杀。
“天诛地灭”多用于发誓、赌咒,如违誓言咒语,必为天地所杀,形容所作所为,天地不容。宋朝朱晖《绝倒录.养脾丸》中记载,商人李生在市场上卖养脾丸,并在摊位前张贴巨大的告示,上写:“不使丁香、木香合,则天诛地灭。”意思是:不能使丁香和木香这两种药调和,则他将招致天地诛杀。后来,他果然因为用药不实得到报应,在一天夜里喝醉酒而溺死在河中。后来“天诛地灭”演变为成语,多被用于发誓、赌咒,如违誓言咒语,必为天地不容而遭诛杀。
用法
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盟誓等
例句
如果背叛诺言,就会天地诛戮
网络例句
书证
《水浒传》第八○回:“某等淹留大贵人在此,并无异心。若有瞒昧,天地诛戮。”
读音与字形
繁体写法天地誅戮
近义词与反义词
近义词:
参考成语
天诛地灭
tiān zhū dì miè
成语接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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